“人走权限留”,物业公司损失六万元
《文摘报》(2026年05月20日 03版)
2024年12月初,江苏省江阴市某物业公司收到多名业主反映,已交纳车位租赁费且在有效期内,车辆却无法进入停车场。还有业主因此要求退费。物业公司查询系统后却未发现这些业主的交费记录。
这些业主均表示,早已向工作人员交纳了车位租赁费,并出示了转账记录和收据。该物业公司核查后发现,这些业主均系通过“物业工作人员”金某交纳车位租赁费用,并收到了金某个人出具的收据。但这些业主交纳的费用并未进入公司账户。
金某是该物业公司的前员工,已于2023年6月离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物业公司当即报警。当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讯问中,金某交代,其在职期间因工作需要,在手机上安装了两款远程控制软件,用于远程操作停车场道闸及录入车牌开通停车权限。2023年6月,金某因与物业公司老板发生矛盾从该公司离职。离职后,他发现手机中安装的两款远程控制软件仍能正常使用。
金某萌生了利用系统漏洞继续“创收”的想法,并开始以低于物业公司设定的价格向老客户招揽生意。每收一笔费用,他便远程登录公司“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为客户开通停车权限。凭借“低价+熟人信任”的优势,金某在16个月内招揽了20余名客户,累计非法获利6万余元。
2025年5月,该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全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金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经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正义网 5.8 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