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宁夏大诚至信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送达公告
宁夏大诚至信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康忠建诉宁夏大诚至信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八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357号),因无法向你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16:30在八师石河子市综治中心二楼一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高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高飞企业管理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高飞企业管理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高飞企业管理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高飞企业管理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高飞企业管理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高飞企业管理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
特此公告。
上海高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9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海港皇宫鱼翅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海港酒家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海港酒家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海港酒家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海港酒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海港酒家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海港酒家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
特此公告。
上海海港皇宫鱼翅海鲜酒家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9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联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联谊通信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联谊通信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联谊通信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联谊通信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联谊通信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联谊通信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
特此公告。
上海联谊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9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龙族四行保龄球体育广场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龙族四行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龙族四行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龙族四行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龙族四行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龙族四行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龙族四行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族四行保龄球体育广场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9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4月1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澳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成立澳金物业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澳金物业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澳金物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澳金物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澳金物业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澳金物业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286号703室。联系人:陈诗阳,联系电话:13916664968。
特此公告。
上海澳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