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 Wed

国企反腐亮剑,“禁止盲目追求政绩”

《文摘报》(2026年04月01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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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26年04月01日 Wed
2026年04月01日

国企反腐亮剑,“禁止盲目追求政绩”

  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支柱,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因其力量强作用大,所以国企反腐败工作尤为重要。日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印发,国企反腐,尤其是针对国企领导人员的反腐再添一柄“利剑”。

  利剑之利,体现在管得更宽也更细了。一是纳入监管的国企扩围,有两个以上国资出资主体的“全资”国企被新增纳入。国企股东持股未超过50%,但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安排能够对本企业进行实际支配的企业,也被明确纳入规定范围。

  此外,“领导人员”的外延也扩大了。除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外,《规定》还新增了“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或者由本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就是说,那些没有董事、经理头衔但手中有权的人,也要管起来。

  《规定》中详细列明了七大类禁止性规定,每一大类下又列明若干项目,“负面清单”较之前大为细化。比如在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配偶、子女谋取利益方面,就详细规定了入股、委托经营、提供便利等九种不得有的行为。可以看出,这都是从反腐败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在反腐败中学习反腐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规定》中还增加了“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并有十项之多。

  国企本来应该对特定行业和经济大局发挥引导调控作用,而一些国企为了追求政绩,什么赚钱做什么。比如一窝蜂都去搞房地产和金融,主业没有发展好,还加剧热门行业的“内卷”,甚至严重偏离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此次《规定》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放在国企领导人员应当做到的第一条,而偏离主责主业搞无关多元经营,则被置于盲目追求政绩禁止性行为的突出位置。

  国企当然要盈利壮大,但“赚钱”不能成为国企的唯一追求,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才是国企的根本使命。领导人员是“关键少数”,国企要健康发展,首先他们的政绩观就要端正,这份《规定》应该被反复学习。

  (《北京青年报》3.26 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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