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入法见证中国式民主
《文摘报》(2026年03月25日 01版)
3月12日正式施行的《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从灵活操作的工作方法,到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定程序,此举标志着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察民意、听民声、汇民智已经嵌入国家治理体系,成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表达和有力诠释。
今天,网络空间已成为凝聚共识、集纳智慧的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人人可建言、时时能互动,重塑民主参与的时空边界,能更好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这也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体现。
当亿万人民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参与国家治理成为法治制度、受到法律保障,我们得到的不仅是一个更加科学的规划,更将见证一个民主更为健全、治理更有效能的国度。
(人民网 3.13 任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