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1023民初1317号
刘志良:
本院受理原告刘佳彤诉你抚养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本公告采用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送达(2026)冀1023民初1317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别古庄法庭(永清县工业园区百合路)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冀1023民初7073号
张向叶:
本院受理原告马冬与被告张向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1023民初707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应当在提交上诉状时一并预交,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党三林:
本院受理原告万方林诉你及第三人付志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豫1602民初236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缺席判决。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政权:
本院受理原告华成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鄂0222民初97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冀0427民初8925号
韩红波:
本院已受理原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释法明理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禄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冀0427民初6696号
牛欢庆、于新田:
本院已受理原告李俊玲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释法明理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禄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荆州市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荆区劳人仲公告字〔2026〕5号
荆州正良源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承波):
谢耀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荆区劳人仲案字〔2025〕19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荆区劳人仲裁字〔2026〕20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荆州市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荆区劳人仲公告字〔2026〕6号
湖北衣百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方权、梅元军、周吟雪与湖北衣百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飞)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荆区劳人仲案字〔2026〕95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补缴社保等。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4月29日15时00分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北路47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