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1强清9号
本院根据余春晓的申请,于2026年2月4日受理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12日指定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1楼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茅律师13588736989、鲍律师1396757661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青木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2月12日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6年1月26日裁定受理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有限公司担任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向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邮政编码:221000;联系人:薛艳群;联系电话:1762567040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徐州崇雅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事项联系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雪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雪野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清算组。雪野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4月21日前向清算组(联系人:江律师,电话:13127530017,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10层)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雪野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雪野公司及股东应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
株洲侨泰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作出(2026)湘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株洲侨泰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9日作出(2026)湘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请株洲侨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清算组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99号华晨国际11栋26楼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谢宇航,联系方式:17773364775。
特此公告。
株洲侨泰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解聘律师公告
本所原执业律师黄先兴(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610218316)因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6年1月19日起,本所正式解除与黄先兴律师的聘用关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黄先兴律师不再以本所律师名义对外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其个人行为与本所无关。
特此公告。
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