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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6年02月04日 星期三

    公告

    《 文摘报 》( 2026年02月04日   09 版)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汉艳、龚强、陈金波、陈锋:
       本委受理申请人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十仲裁字第146号、(2026)十仲裁字第00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6号楼交通银行8楼)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哈尔滨洛楠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韩宇婷、勾广翠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186、18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24日13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电话:0451-87190107。
    2026年2月4日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华夏幸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闫硕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8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26日8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99号A栋203室,电话:0451-87190107。
       2026年2月4日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哈尔滨创之禾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学舟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16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25日15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电话:0451-87190107。
       2026年2月4日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云上智图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玉玲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16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25日8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52号425室,电话:0451-87190107。
       2026年2月4日
       
       
       哈松北区高新区(哈尔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哈尔滨酷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姗、王晓冲、张妍、张凯强、陶梦、赵浩然、王秋雨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哈松新劳人仲字〔2026〕177、178、179、180、181、182、18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如下: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中止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6年3月26日13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委地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99号A栋203室,电话:0451-87190107。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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