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阜阳紫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梦真与你单位之间劳动人事争议案(皖阜(颍泉)劳人仲案(2026)3号)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途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期间请你到本委领取,逾期未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人社局仲裁庭,联系电话0558-2102708。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郑山:
本委受理申请人湖北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野人谷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据《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十仲裁字004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房县分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99号房县司法局2楼)领取该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工伤职工初次鉴定结论书
赣州市劳鉴[2025]年4858号
被鉴定人:吴思铜
身份证号:360731200305050043
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于都县万利来食品商行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左肘部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九级23条。
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敖人社监令字〔2026〕第11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赤峰市祥韵商贸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建设敖汉旗嘎查村便民服务中心、木头营子乡便民服务中心、林家地村兴隆洼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克力代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向施工单位赤峰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万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57名劳动者工资775385元。以上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资表、考勤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决定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2月6日17时之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并把改正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拒不履行本责令改正决定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你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如不服本责令改正决定,可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敖汉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责令改正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敖汉旗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责令改正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敖汉旗新惠路45号)
联系电话:0476-4320300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8日
公告
朱宇豪(3411252002****4359):
你经营定远县山外杉餐饮店期间违法拖欠邓杰等4人工资18370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定人社监询〔2026〕1号)。内容为:请你3个工作日内携带邓杰等人的用工材料到定远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调查问询。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以上文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公告
威姆联(河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杨红波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冀伤险决字【2025】01080138号认定工伤决定。认定内容如下:
2024年12月18日7时左右,杨红波在安瑞科园区内进行道路清扫工作时,突然倒地后,工友发现后拨打120急救,抢救无效后死亡。诊断结论:呼吸心跳骤停。杨红波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工伤。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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