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2月20日对外发布。
新规突出保护商户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收费行为;细化“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规范补贴促销行为;突出维护价格竞争秩序,要求经营者不得哄抬物价;细化“免密支付”等服务要求。新规规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以下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商品;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新规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齐鲁晚报》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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