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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12月31日 星期三

    丁日昌为何推行“粉牌制度”

    《 文摘报 》( 2025年12月31日   05 版)

        丁日昌(1823—1882),广东丰顺人,历任江西万安、庐陵知县、苏淞太兵备道、两淮盐运使、江苏布政使、江苏巡抚、福建巡抚等。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留下了很好的政声。

        清同治七年(1868),丁日昌上任江苏巡抚后,对江苏各地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当时江苏词讼严重积压,监狱羁押人满为患,这是官员不作为和基层吏治腐败所致。“词讼案件,动关百姓身家性命,书差、讼棍藉以自肥,弊端百出。为民父母者,若非廉明详慎,鲜不堕其术中,害民莫甚。”诉讼积压问题,导致了吏治衰颓,造成司法腐败,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阻碍了社会进步。

        所以,丁日昌痛下决心要清理积案。他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方面要求州县要及时上报每月的自理词讼、禁押人犯数据;另一方面推出了粉牌制度,这是一大创举。

        粉牌制度,指州、县官员在衙署门头之外悬挂一面大粉牌,根据当月月报词讼册中的监押册内容,及时登记管押人员和讯释人员的姓名、收押案由日期等,释放人员也要公开姓名及释放日期等信息,向百姓公开,便于追责。

        推行粉牌制度后,丁日昌命令各州县,如果有人被押而牌上无名,或牌上写明已经被释放,但家里没有见到人的,准许家属到县衙投诉,予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样,相当于给了百姓以知情权与参与权,搭建双向沟通平台,县衙差役人等就无法作弊了。

        为了确保粉牌制度的效果,丁日昌还亲自到所属州县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追责。当他到吴县查访所押人证是否与月报相符时,发现该县知县匿报押犯吴阿玉的实情,还查出了县衙书差收受贿赂的违规行为,丁日昌当即一一给予严厉处罚,保证了粉牌制度的推行。半年以来,“私押之风为之尽绝”。

        据史料记载,丁日昌在江苏任内两年,处理积压案件多达27万宗,“外不顾群议之动摇,内不计一身之劳苦,在吴二年,始终如一日。前后清厘积案至二十七万余起之多”。

        后来,丁日昌又担任了福建巡抚,同样严厉打击贪官污吏,整顿吏治,清理词讼积压。他继续推行江苏时的“粉牌制度”,并在署内首创设立清理词讼局,专司清理词讼问题,严管县衙吏役,违者严惩。他还严厉惩处了一些讼棍,净化了诉讼风气。在福建,丁日昌同样深入基层亲自稽查,对于积压诉讼严重、羁押人犯超期的11个知县予以重惩,勒令这些县半年内将积压各案次第结清。

        就是这样,丁日昌在任福建巡抚期间,基本解决了辖区内的词讼问题。同样也在福建做过官的沈葆桢发出了由衷的赞叹:“禹帅抚吴时,各属州县合眼开眼,总若见一抚台在前,莫不兢兢自守。”

        (《北京青年报》12.16 刘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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