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我们谈论历史时,常常不自觉地滑入一种宏观叙事——王朝更迭、英雄史诗、重大变革。这些固然是历史的骨架,但历史的血肉与温度,往往蕴藏在微末细节之中。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历史细节”如同棱镜碎片,每一片都折射出历史整体面容的某一个侧面,并在关键时刻为我们照亮了“历史的可能性”这一深邃通道,让我们得以触摸历史上某一刻最本真的肌理。本文通过几个历史的“边缘证据”,带大家了解那些被主流历史书写所遮蔽的日常生活与个体命运。
在考古发现中探索古人饮食秘辛
这个主题要从西汉景帝说起。不过我们这次讲的并不是汉景帝在历史上的著名事迹,诸如“文景之治”、平定七国之乱等,而是汉景帝和老鼠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缘起就隐藏在汉景帝的阳陵里。现在我们所见的阳陵,中央是高高的封土,四周是田野。但这不是2000多年前汉景帝葬于此地时的样子,那时阳陵四周有许多建筑,地下也埋有大量随葬品。考古学家经几十年勘探研究,发现阳陵封土四周共有80多条外藏坑,从平面图来看每面约20多条。考古人员对阳陵东侧外藏坑部分做过发掘,其中13号、14号和16号外藏坑出土了不少动物骨骼。经过鉴定,其中有常见的牛、羊、兔、犬,以及猫、狐狸、豹子、四不像、鹿等,还有多种软体动物。其中特别的是出土了两块老鼠骨头,经鉴定认为是褐家鼠。
大家可能会问,外藏坑为何会埋藏如此多的动物骨骼?从丧葬观念来说,汉代人认为人死后在地下仍需吃喝、穿衣、出行,所以会在墓葬中埋入亡者的生前用品,外藏坑中的这些动物当初就是作为随葬食材放入的。
对于出土动物骨骼中的2块褐家鼠骨头,曾经有推测认为可能是外藏坑埋葬后,老鼠钻洞进入后死亡,历经上千年被考古人员挖出。
这个判断看似合理,但它是否正确?几年前我偶然看到这样的结论,随即产生了疑问——因为我联想到了河北满城汉墓的出土情况。满城汉墓是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子之墓。刘胜墓为1号墓,位于南侧;其妻窦绾墓为2号墓,位于北侧。满城汉墓出土了河北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长信宫灯和金缕玉衣。
除了器物,满城汉墓中还有不少发现:1号墓的北耳室和2号墓的南耳室都有大量不同类型的陶容器,里面装有酒和各类动物骨骼。其中三个陶容器里有许多小骨头,考古人员经过鉴定后判定,1号墓的一个陶瓮以及2号墓的陶壶和陶罐中,有岩松鼠、社鼠、褐家鼠等多种老鼠骨骼,还有黄鼬(黄鼠狼)。这些老鼠数量达到几十甚至上百只,且有的容器(如陶壶)还有盖。这些老鼠显然不是后期侵入的。考古学者判断,陶罐、陶壶中的老鼠是当时作为食材放入耳室的,而耳室的功能相当于地下厨房,因此推断中山靖王刘胜和窦绾生前的食谱中包括老鼠,故下葬时将其作为食材随葬。
无独有偶,近年发现的河南新乡汉墓,其中5号汉墓也出土了不少老鼠骨骼,经鉴定为中华鼢鼠和东北鼢鼠。从生活习性来看,这两种鼢鼠具有独居属性、不会聚集,但墓中却同时出土了这么多骨骼。结合中山靖王墓以及南越王墓的情况,考古学家推断这些老鼠可能是墓主人生前的食物,作为食材随葬。
中山靖王刘胜是汉景帝之子,他的食谱中存在老鼠,是否意味着汉景帝也有类似食谱?这种可能性很大,但父子也可能存在食俗差异,不能直接证明阳陵老鼠的用途。
因此我们再度把目光转回到阳陵。从阳陵外藏坑的构造来重新考察出土老鼠骨骼来自当时随葬还是事后侵入。考古学家提供的剖面图显示,下方两层为木结构外藏坑。上方有两层棚木,盖好后铺放垫土,垫土厚2.88米至3.38米,是汉代修建完外藏坑后铺设的,分若干层;棚木厚14厘米至32厘米,共两层。这样的构造意味着,外面的褐家鼠如果要侵入外藏坑中,需穿过约3米厚的垫土层,还要咬穿十几厘米厚的两层棚木。而根据动物学家的相关研究,褐家鼠的打洞深度一般为1米至1.5米,最深不过2米。由此来看,褐家鼠侵入阳陵外藏坑的概率极低。
至此,结合多方面考古发现,可以得出推论:阳陵外藏坑出土的2块褐家鼠骨骼所代表的个体,并非后期侵入,而是下葬时作为食材与其他动物一并放入的。由此我们认为,汉景帝生前有吃老鼠的食俗。
从历史研究角度来说,通过抽丝剥茧了解到汉景帝及其儿子儿媳等人(包括其他汉代人)都曾食用褐家鼠,这只是了解到汉代人的一种特殊饮食口味。不过,这个细节带给我们更重要的是对历史的理解与思考:最初考古发现阳陵老鼠骨骼,之所以首先判断老鼠并非随葬而是后来侵入,是因为今天的我们没有食用褐家鼠的习惯,大家知道食用这类老鼠有较大的健康危险,故而相关的考古推断也受到了这种现代认知的影响。最初的判断源自我们习惯性地用自身经验去推断2000年前的古人行为逻辑,这就是“以今度古”。我认为这个小故事更重要的意义,是唯有放弃成见才能有所发现、意识到“无知”才能获得新知,才能避免“以今度古”。
简牍中普通人留下的历史印记
我们刚才说的是大人物的“常事”,在历史研究中,除了大人物的事迹,普通人留下的印记也值得重视。接下来我们介绍汉代简牍中现身的两位小吏。
第一位叫师饶,我们通过墓葬出土的“名谒”获得了他的历史印记。在位于江苏东海县尹湾村的一座汉墓里,埋藏了很多木简和竹简,其中就出土了一枚名谒,相当于约2000年前的名片。名谒正面写着“进长安令”,表示这是要送给长安县令的;背面记录了送名谒者自己的职务和名字,左下角是他的姓氏和字。由此我们得知,他姓师名饶,字君兄,当时担任东海太守的功曹吏。东海郡位于今天山东南部和江苏北部,郡治在今天山东郯城县,师饶的家在今天江苏东海县,离郯城县不远。功曹吏主要负责管理人事,是非常重要的职务,属郡一级官员,是东海太守的亲信。
墓葬里除了名谒还出土了不少文书,其中一份叫《元延二年日记》,写在竹简上,大概有六七十枚,本身是西汉成帝元延二年的日历。师饶在这份日历的空白处记录了自己这一年的行踪,包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住在哪里。从这些记录中,我们得知师饶在这一年因公出差80天,住的地方多为传舍(官方驿站系统中的核心接待机构)和亭(基层行政单位,兼具接待功能),其中住传舍的天数最多。当时的小吏经常出差,不仅去附近之地,还要去遥远的都城。比如刘邦起兵前就是秦吏,他曾从老家沛县出发去秦都咸阳。这正是秦汉时期郡县吏的常态。
师饶的日记多数只记录了出差日期和住宿地点,只有九月二十六日这一天记录了他的具体工作:“旦,逐贼,宿襄贲传舍。”这是说师饶这一天奉命去郯城县东北方向的襄贲县一带抓捕盗贼。当时,抓捕盗贼是地方官员的重要任务。按规定,如果盗贼出现三次以上未被抓到,地方官可能会因此被免职。师饶这次参与抓捕,当天却没能完成,随后他在襄贲县住了三四天才返回郡治郯城县,据此推测任务十分棘手。
有学者根据师饶的日记,绘制过一张元延二年师饶郡外出差的行动地图:这一年他共外出六次,去过东北方向的琅琊国,也去过西南方向的楚国(楚国都城彭城就是今天的江苏徐州)。师饶曾经多次出差至彭城,且住宿天数亦多,最长一次住了将近20天,和楚王有很秘密的往来。遗憾的是,师饶在日记中并未记录他这期间具体做了什么,推测是在替郡守执行任务。按当时规定,郡守不能随便出辖境,所以他只能派亲信联络沟通,师饶就承担了这样的任务。
在师饶记录的元延二年诸多历史细节基础上,我们再对这一年的整个西汉王朝进行审视。在《汉书·成帝纪》的记载中,我们能够找到的元延二年相关内容一共只有四条,其中三条是皇帝行幸各地祭祀或狩猎,还有一条是分封宗室为诸侯王。这一年没有灾荒,也没有地方动乱。以往我们阅读正史,读到类似的天下承平记录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皇帝,而通过简牍资料,我们还看到了这些记录背后忙碌的师饶等众多小吏。类似师饶这样的小吏当时到底有多少人?西汉王朝治下当时和东海郡一样的郡国有103个,县级单位有1587个,小吏总数超过11万。而且11万只是一年的数字,如果一位小吏任职的时间以20年计,整个西汉二百多年的小吏人数应该超过110万。
师饶生活和工作的地点在西汉王朝的东端,靠近东海。接下来我们要讲的另一位小吏,则工作在西汉王朝的西端——敦煌郡。大家都知道敦煌有著名的莫高窟,20世纪90年代考古人员还在当地发现了悬泉置遗址。悬泉置是汉代打通河西走廊后,修建道路和交通保障设施时建立的,在这里出土了3万多枚汉简,记录了当时中西交通的珍贵信息。
我们从悬泉置遗址出土的一份记录《鸡出入簿》谈起。这份《鸡出入簿》的时间是西汉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出鸡”记录的是消费吃鸡的情况,“入鸡”记录的是鸡的来源,两者共同构成了这份簿册的全部内容。
乍一看去,这样的记录是琐碎且无聊的。但是如果认真分析,我们能够从中发现很多隐藏的历史细节。首先,这份记录是谁做的?是里面提到的“时”,他当时的职务是厨啬夫,相当于今天的行政总厨。簿册里面记录了哪些人消费了鸡肉呢?有丞相史、大司农卒史、太医、使者,这些人均来自长安,记录最后注明“东”,意即这些人吃完鸡后向东而去,这说明他们此行是完成西行使命后东返长安。记录里还提到“往来再食”,就是说有些人往返都会在这里消费。除了中央官吏,还有郡级或州级官吏,也都是鸡肉的消费者。而所供鸡肉的来源有两类:一类是悬泉置购买的,另一类是各县提供的。记录里还写明了鸡的价格:“一双鸡80钱。”即一只鸡40钱。
从物价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对比:元康四年西汉大丰收,谷价便宜,一斛谷物只值5钱。一只鸡40钱相当于8斛谷物,汉代一斛谷物约等于今天60斤,8斛即480斤谷物。这样来看,当时一只鸡相当于480斤谷物,可谓非常昂贵。所以只有行经悬泉置的西汉朝廷中枢、郡级和州级官员才能享用鸡肉,而普通官吏每顿饭只能食用三升米或三升粟。
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够从《鸡出入簿》中发现什么?现在我们如果走汉代人路过悬泉置的这条对应路线,大致是从西安到敦煌共计1693公里,步行大概要394小时,按每天10小时步行算共需40天,沿途均需要食宿。现在这条路上有很多宾馆、饭店,但2000年前的汉代,这条路线上只有官方设置的传舍等机构提供食宿。今天的我们只看到悬泉置遗址,但在西汉王朝治下,当时的全国交通线上有很多这样的设施,构成了一张西汉交通网络。我曾经做过统计,当时西汉治下这样的交通设施共有2057个,每个都要承担接待任务。除了《鸡出入簿》记录的鸡肉消耗,往来人员的食宿、马匹、车辆等都需要记录。当时无数个像“时”一样的小吏,每天都进行接待、记录、统计的工作。从时间轴来看,这样的交通机构不只存在于汉代,后世历朝历代都有,唐代称之为馆驿,宋代叫驿馆或递铺,元代叫站赤,明清叫驿站。有学者曾推算,唐代和清代这类机构的年花费,相当于当时全国财政收入的10%。
除了师饶和“时”,我们在简牍里还能看到很多类似的普通人历史印记:湖北云梦睡虎地西汉简里,有一批工作日志,其主人叫“越人”,生活在西汉前期文帝时期,墓里出土了他14年的日记,记录了他这些年的行踪;睡虎地还出土过更有名的一批秦简,主人叫喜,湖北省博物馆的考古学家根据他墓里的头骨复原了形象,我们得以看到2000年前这位秦代县吏的模样。
当这些历史人物的形象和轨迹在我们面前日益清晰的时候,我们需要认识到,如果没有历史研究观念的发展、没有新史料的发现,我们可能无法看到这些普通人物的历史印记。
“历史的可能性”
在发掘出历史中不易察觉的细节之后,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这些历史细节关乎着“历史的可能性”。
什么是“历史的可能性”?著名历史学家何兆武先生在《可能性、现实性和历史构图》一文中提出:历史研究中的“历史事实”,只是“实现了的可能性”,还有更多未实现的可能。我们的历史研究应从“历史现实性”“历史事实”往前一步,研究“历史可能性”,如此研究对象能大幅扩大。用他的话来说“可以增加一个数量级”。
以中国古代农耕社会为例。我们何时进入农耕社会?从考古发现来看,最早栽培稻距今1万年,粟栽培约8000年。因此,有观点认为那时已进入农耕社会。此说有一定道理,但是,当时的发达农耕区是否普遍?
我们以西汉时的渤海郡为例。此地是今河北南部、山东北部,如今农耕发达,但在西汉中期,渤海郡当地人并不重耕种,依赖渔盐、偏好经商。西汉宣帝时期渤海郡太守龚遂推行“劝课农桑”,要求百姓种树、种菜、养鸡养猪,督促务农,百姓不得不卖刀剑买牛犊从事牛耕,史载当地风俗很快改变,但这种改变是否真的很快实现还有待探讨。再如东汉末年的郑浑,他曾任下蔡县(今安徽凤台)、邵陵县(今河南郾城,属颍川郡)县令。彼时南阳、颍川地区人仍不喜欢农耕,偏好渔猎,不重产业,风气持续较久。郑浑任内要求百姓种地、开垦稻田,还鼓励生育。
龚遂、郑浑只是当时众多推广农耕的地方官代表。正是在无数人的持续努力之下,约在7世纪初的唐朝初年,古代农耕社会才最终形成。唐朝初年编写的《隋书·地理志》描述各地风土,多数州均提到百姓“务于农事”“尚稼穑”“重农桑”等,用词略有差异,核心意思相同,和《汉书·地理志》相比,农耕已成燎原之势,南方多地也变为农业发达区。
通过对历史细节的发掘,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对历史细节与“历史的可能性”之间关系更加重视。我们所说的“历史”,既指真实发生的人和事,也指对历史的记录与研究。历史与今昔紧密相连,个人的“小历史”终将汇聚成时代的“大历史”。
(《光明日报》11.29 侯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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