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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公告

    《 文摘报 》( 2025年12月06日   09 版)

    公告

       (2025)粤01破475号
       2025年11月14日,本院根据梁怡欣、刘伟龙、礼仲伟、周旭琼、蔡慧儿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5年12月1日指定广州中诚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月7日前,向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1楼AB;负责人:周俊杰;联系人:周俊杰,联系电话:1986690636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花卉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定于2026年1月13日上午10:0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6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强制清算公告

       2025年11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115强清21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耀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上海耀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就债权金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进行说明并提供证据。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上海耀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上述人员拒不配合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上海耀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算组办公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5楼汇业律所:联系人:龚律师13918209468、傅律师13818791330。
       特此公告!
       上海耀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公告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根据王家乐的申请于2025年10月24日裁定受理徐州怡家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4日指定江苏精溯律师事务所为徐州怡家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徐州怡家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路万科淮海天地三街区4号楼1516室,联系人:苏静,联系电话:15050823801;联系人:王华东,联系电话:158522260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徐州怡家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定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30在沛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4号)审判楼三楼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徐州怡家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4日
       
    公告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根据徐州富彩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0月24日裁定受理徐州博越户外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7日指定江苏精溯律师事务所为徐州博越户外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徐州博越户外家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新淮海路万科淮海天地三街区4号楼1516室,联系人:苏静,联系电话:15050823801;联系人:王华东,联系电话:158522260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徐州博越户外家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定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30在沛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4号)审判楼三楼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徐州博越户外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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