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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12月03日 星期三

    滥养“杀人蜂”已触碰公共安全底线

    《 文摘报 》( 2025年12月03日   03 版)

        学名为胡蜂的虎头蜂,攻击性强、毒性大、繁殖力惊人,近年来伤人致死事件频发。而网络平台上一些商家却打着“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噱头大肆兜售虎头蜂及其制品;部分养殖户为追逐暴利,在公共空间养殖攻击性极强的七里游虎头蜂等有毒蜂种。

        据媒体报道,2025年6月,云南两名幼童误入养殖区域被蜇身亡。这出悲剧,便是沉痛的警示。这种被利益裹挟的大规模盲目养殖与销售,已然将公共安全当作可以随意透支、谋取私利的筹码,触碰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令人心惊的是,部分养殖户甚至将蜂场设在住宅附近,既无防护围挡隔绝风险,也无警示标志提醒路人,让周边居民及过往群众暴露在“蜂群突袭”的危险中,已然触碰公共安全底线。此外,虎头蜂作为凶猛的肉食性昆虫,还会大量捕食其他昆虫,给生态平衡埋下隐患。

        乱象蔓延,病根何在?核心原因在于相关规定不够完善,导致监管缺乏明确依据,让逐利者钻了空子。当前,我国对虎头蜂等特殊蜂种养殖尚缺乏统一规范,原农业部出台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仅对“种蜂”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未对普通养蜂人提出强制性规范要求。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公共安全为代价。当前,云南、湖南、贵州等省份部分地区已率先破题,明确要求清退或禁养攻击性强、毒性极大的虎头蜂品种,或专门出台养殖管理规范。但这些地方的管理范围有限,各自制定的规范也难以对整个行业形成影响力。后续治理,还需进一步健全统一的毒蜂养殖准入标准和操作规范。

        要让蜂业养殖告别“野蛮生长”,眼下首要之事便是为合法养殖划定清晰边界,补齐规则短板,强化监管效力。

        (《检察日报》11.18 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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