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05010328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一)规定,认定韩金力于2024年12月17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通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克拉玛依市伊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劳动争议
开庭通知送达公告
克拉玛依市伊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姚春燕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八师劳人仲案字〔2025〕第612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10:30在石河子市北四路八师石河子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二楼三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重庆华福锦建材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2025)渝05清申1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陶清福对重庆华福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锦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5年11月3日,该院以(2025)渝05强清9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担任华福锦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福锦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华福锦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法律措施。
三、华福锦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工作,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账簿、债权债务清册等资料,如实回答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号企业天地4号楼23楼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律师;电话:15923220586。
特此公告。
重庆华福锦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南宁市武鸣区星耀养殖场养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项目环评公示详细信息发布于网站: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3?id=51104w3LcA。
(一)项目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仙山村15队(地名:兴发)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2.50km范围内的公民、单位和组织。
(三)公众可自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将与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
(四)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潘礼孝13768848733
邮箱:178325303@qq.com
南宁市武鸣区星耀养殖场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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