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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11月05日 星期三

    一键续保“跳过”健康告知 出险后责任谁担

    《 文摘报 》( 2025年11月05日   03 版)

        2023年3月,黄某通过网络平台在保险公司处投保“医无忧”住院医疗保险,保单载明: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同意方可续保;“健康告知”部分用加粗加黑字体特别提醒“需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曾患肠道息肉等疾病”,同时明确“未如实告知可解除合同”。黄某在投保时对“健康告知”询问事项均选择“否”。

        2024年3月保单到期后,黄某通过网络平台一键续缴保费,保险公司即时承保,续保全程并未提出任何健康告知要求。同年10月,黄某被确诊为肝癌,支出医疗费共计8万余元。此后,黄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查出黄某在第一次投保后体检发现肠道息肉,遂以“隐瞒健康情况续保”为由拒赔。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5年6月,黄某为此诉至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保险公司并未在黄某续保时询问健康告知事项,故不存在黄某对保险公司询问内容未告知的情形。其次,保险公司认为黄某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是“曾患肠道息肉”,而保险事故所涉病症是肝癌,两者并无医学上的直接关联,故无法证明该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影响力。最后,保险公司仅通过线上平台收取保费完成续保流程,未以任何形式重新就健康状况提出询问,应视为其放弃了对续保环节健康信息的核查权利。据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成立,遂判决保险公司向黄某支付保险金8万余元。

        (中国法院网 10.22 陈立烽 陈燕敏 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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