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5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车辆被偷开,事故谁担责

    《 文摘报 》( 2025年10月15日   03 版)

        我表哥有一辆车,停在小区地面车位上。邻居家上高一的孩子来找我表哥的孩子玩,走的时候偷拿了放在柜子上的车钥匙。随后,他偷开了我表哥的车,在小区里撞坏了另一辆正常停放的车。请问律师,我表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表哥邻居家的孩子偷拿了车钥匙并开车造成事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邻居家的孩子承担。由于开车的孩子尚未成年,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因侵权引发的赔偿责任。

        你表哥对于这起事故无需承担责任。

        (《上海法治报》9.26)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