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李占全:
本院受理原告王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曲福、张斯琴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王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吴景生:
本院受理原告王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莱星科技有限公司、周琼芬: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冀0205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5年10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91号院1号楼33层33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4)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20452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20。同时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优先权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若第一次拍卖未成交,进行后续第二次拍卖及变卖活动,将继续在该拍卖平台进行,不再另行公告。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帅程机电设备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曹校忠与被申请人湖北帅程机电设备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闽罗劳人仲案字〔2025〕8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30分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罗源县凤山镇物资大楼5层。
清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天津万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清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田迎强诉天津万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清劳人仲案【2025】第125号)。本委根据申请人递交的地址向天津万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邮寄仲裁文书无法送达,特向本案天津万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经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人仲裁请求未缴纳社保、赔偿经济补偿金,天津万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告送达期内答辩,逾期不领取答辩承担法律后果,开庭时间定于公告之日起第30日15:00,开庭时间遇休息日延续至工作日,开庭地点清河县渤海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逾期不出庭承担法律后果。
(本委地址:清河县渤海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电话:0319-829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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