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中心公告
周正东:
经查,你的父亲周德荣(身份证号:5129251928********)2019年9月去世后存在多发养老金的情况,我中心已于2025年5月22日向你送达《退款通知书》(广区机保稽字〔2025〕5号),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退款事宜。
因我中心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保基金追回决定书》(广区机保稽字〔202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四川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如下:责令你在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2525.49元退还我中心基金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市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安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2316 0002 2921 9501 728
附言:退还周德荣多领取养老金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5)蓝天海纳破管字第01号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8月29日裁定受理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向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东方城公寓3C-606办公室);联系人:孙律师:13188728111;王律师:15065902527)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山东蓝天锅炉有限公司、临沂海纳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5年10月30日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债权人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相关平台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破产清算公告
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航宇公司(下称航宇公司)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航宇公司债权人可联系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情况、债权人主体资格,提供相关证据。请航宇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尽快联系管理人,航宇公司印章、证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材料,航宇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管理人联系方式: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徐家汇中心三期A座27楼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马友多闻,15801897266。特此公告。
上海虹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9日
关于平湖市豪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遗失声明
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平湖市豪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印章)和财务账册、凭证等资料,特公告遗失,上述资料自2024年11月30日起全部作废。
自2024年11月30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及营业执照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与豪诚公司及管理人无关,豪诚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待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平湖市豪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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