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某是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代课老师,也是一款网络游戏的忠实玩家。2016年,他在一个网络论坛上偶然获取了该游戏的源代码。出于对游戏经典版本的怀念以及对官方版本一些设定的不满,靳某萌生了自己动手修改游戏、打造“理想版本”的想法。
凭借专业的计算机知识,靳某在修改了游戏装备的属性、外观和性能,并增加了部分个性化玩法后,将这款修改后的游戏重新命名。在邀请朋友试玩并获得积极反馈后,靳某租用了网络服务器,并在各大游戏论坛、贴吧发布广告,建立了一个超过300人的玩家群,并进行商业化运营。
2023年8月,正版游戏的权利人发现数据异常并报警。经查,靳某通过运营修改后的游戏已累计收取玩家充值款项共计56266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认为,靳某虽然在私服调整了部分数值参数,但不论是从客户端目录结构、文件相似度,还是游戏玩法、游戏内容,两款游戏都构成实质性相似,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靳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计算机软件,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其所有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判决,靳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工人日报》8.14 刘友婷)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