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王晓伟: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巴彦塔拉刘氏摩托车修理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董建强: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巴彦塔拉刘氏摩托车修理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陈晓鹏: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孙东亮、赵月: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朱保华、赵庆英: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公告
彭德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焦作仲裁委员会公告
耿秦予、赵秀洁、郜强强、白艳玲:
本会受理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们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分别提出仲裁申请,[耿秦予、赵秀洁案号为(2025)焦仲案字第27号、郜强强、白艳玲案号为(2025)焦仲案字第28号],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选定书、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于2025年9月16日-9月25日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分别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耿秦予、赵秀洁)、10时(郜强强、白艳玲),开庭地点焦作仲裁委员会,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洛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南众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河南精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你就消防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及仲裁员选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答辩期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十堰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方瑞官:
本委受理申请人十堰尊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2025十仲立字第1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和1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25天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十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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