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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7月30日 星期三

    车库道闸杆砸伤车辆该谁赔

    《 文摘报 》( 2025年07月30日   03 版)

        王某是某小区业主。2024年6月16日晚,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小区地下车库的入口闸机时,道闸杆下落触碰车辆尾部,导致车辆受损。王某就车辆损失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车损损失费共计4000元。由于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诉至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物业公司辩称,王某驾车驶入车库时一直在打电话,并且在车后轮已经过落杆感应线、车尾尚未完全驶离道闸杆升降区域时原地停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车辆受损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道闸一般工作原理,系统识别出道闸杆下有车辆时,道闸杆应不下落、保持抬杆状态。本案中,王某驾车驶入车库的过程中,车辆尾部仍处于道闸杆下方时,道闸杆却下落触碰到车辆,应认定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辩称王某一直打着电话驾车驶入车库,证据不足,不予采信。监控视频显示,王某驾车通过车库道闸时有明显的停滞情形,该停滞情形不具有民事违法性,不应成为免除或减轻物业公司赔偿责任的事由。关于王某经济损失数额,法院支持有车辆定损报告、维修费发票相印证的240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某车辆维修费2400元。

        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民法院报》7.18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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