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劳务派遣用工,一直没拿到加班费。我询问了实际用工公司,被告知所有费用都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请问律师,我的加班工资究竟应该由谁来付?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因此,除非你们在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加班费、绩效奖金都应当由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上海法治报》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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