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皖0123民初9453号
董增银、张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增银、张玉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123民初9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俊:
本院受理原告马艳芳诉你方及河南治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号为(2025)豫1602民初39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
朱洪剑(身份证号4130261973****8412):
我局就曹金领、高铁锤、任龙、周仲加等人反映你在舞钢建业森林半岛五期拖欠工人工资一事对你进行调查。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公告向你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舞人社监察令字[2025]第081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在文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
我局地址:舞钢市垭口街道文化路2号院
联系人:张经洲 屈磊
电话:0375-8126233
遗失作废公告
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3681149694T,无锡铭源泰钢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26WUH78G,江苏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200078246043,永瑃堂健康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C534T21R,无锡荣鹰不锈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579527951U,无锡市荣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YX0QEXB,执见美居文化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1YN07853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均已遗失。上述证照和印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无锡洛杰纺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无锡铭源泰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永瑃堂健康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管理人
无锡荣鹰不锈钢有限公司管理人
无锡市荣腾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执见美居文化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管理人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称“转让方”)与李东(下称:“受让方”)于2025年06月2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借款人袁仕成及其担保人周玉英享有的债权(含担保权)及其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鉴此,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袁仕成及其担保人周玉英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李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袁仕成及其担保人周玉英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借款人名称:袁仕成;截至2025年06月23日债权余额(人民币,元):964933.64;合同名称及编号:个人授信额度合同(华银(2020)个担额字(惠州)第1214005号),个人贷款合同(华银(2020)个担贷字(惠州)第1214006号)。特此公告。
转让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受让方:李东
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2021-12-31,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债权人)与深泛联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抵押权转让合同》,将其合法拥有,并根据法律文书(2018)穗仲网案字第13812号确认的对罗柳科、郭振强(身份证号:4401021958****2347、4401021950****3215)(债务人)的债权及其他权利转让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11月29日,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周元学(身份证号:5122281975****4863)签订《债权、抵押权转让合同》,将该笔债权及其他权利转让给周元学。自2024年11月29日起,受让人周元学取得债务人罗柳科、郭振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物权等全部主债权及从权利。特此通知债务人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向受让人周元学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深泛联投资(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中置龙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周元学
2024年11月29日
恩施州支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恩施州支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MA491MB16U)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我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我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人:刘启学(电话:15872134511)、崔建松(电话:15202793220)
恩施州支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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