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2025年4月23日,射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苏新洋农场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依法指定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16幢盈科律师大厦;邮政编码:224000;联系人:倪亮13338920219、孙研19825983621)申报债权。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或股东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射阳县人民法院将以无法清算为由裁定终结清算程序,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清算义务人将对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新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债权转让公告
吴莉莉、王武州:
根据郑州支点撬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李宾(“受让方”)于2025年3月25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吴莉莉(身份证号:4101031981****6526),王武州(身份证号:4101031975****7039)(以下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公证债权文书而享有的债权),对应的(2021)豫郑黄证执字第64号执行证书下的所有权益合法转让,转让方将其对你方合法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全部执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余额、欠付利息(包括正常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你方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你方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债权受让方:李宾
2025年6月16日
债权转让公告
孙雪英、丁家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与你的债权,于2025年6月6日依法转让给宁波玖嘉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将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玖嘉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玖嘉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具有完整的主债权人权利,现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25年6月18日
债权转让公告
华波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与你的债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于2025年4月25日依法转让给周天發。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将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周天發,周天發作为债权受让方,具有完整的主债权人权利,现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025年6月18日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称“转让方”)与李东(下称“受让方”)于2025年06月0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借款人陈勇健及其担保人陈勇健享有的债权(含担保权)及其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鉴此,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陈勇健及其担保人陈勇健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李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陈勇健及其担保人陈勇健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借款人名称:陈勇健;截至2025年06月05日债权余额(人民币,元):964933.64;合同名称及编号:个人授信额度合同(华银(2022)个担额字(惠州)第0614005号),个人贷款合同(华银(2022)个担贷字(惠州)第0614006号)。
特此公告
转让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受让方:李东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下称“转让方”)与李东(下称“受让方”)于2025年06月0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借款人杨耿及其担保人杨耿、陈素君享有的债权(含担保权)及其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受让方。鉴此,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李东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杨耿及其担保人杨耿、陈素君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李东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杨耿及其担保人杨耿、陈素君以及上述人员的相关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借款人名称:杨耿;截至2025年06月04日债权余额(人民币,元):1312330.97;合同名称及编号:个人授信额度合同(华银(2021)个担额字(惠州)第1020019号),个人贷款合同(华银(2021)个担贷字(惠州)第1020020号)。
转让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受让方: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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