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万元佣金2000元,用两小时。”2024年5月31日下午2点半左右,跑腿小哥黄某在某同城平台上接到了汤某提交的一个订单。黄某感到奇怪,便询问汤某借钱何用,汤某称用于做演唱会门票生意,只要等待2个小时,就可以还款并付佣金。“已有其他跑腿小哥做成了3次。”当黄某质疑时,汤某回复道。
当天下午4点左右,黄某来到汤某指定的某宾馆房间见到了汤某,看到房间内还有其他两名快递小哥。汤某为表示诚意,主动向黄某出示了身份证件。在此情况下,黄某转给汤某2万元,之后就和另外两人一起在房间等待。两小时后,汤某并没有按照承诺还款并支付佣金。黄某等人催促汤某还款,汤某称上家购买门票的地方下雨停电,机器无法出票,让他们再等等。可一直到晚上10点,黄某等人依旧没能等到汤某还款。
“你明天上午10点前能不能还钱?”黄某和其他小哥在得到汤某肯定答复后离开。第二天,汤某并没有如约还款。之后几天,汤某也没有还款。2024年6月9日,黄某报警。当天,汤某归案。
原来,汤某借钱是为了筹集资金赌博,他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为非法筹集资金,将目标锁定在了跑腿小哥身上。2024年9月14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4年5月至6月,汤某骗得8名跑腿小哥22万余元。案发后,汤某家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
近日,经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日报》6.3 张永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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