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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5月28日 星期三

    红得发紫最初指的是官服

    《 文摘报 》( 2025年05月28日   05 版)

        “红得发紫”形容一个人受宠或走红,这种说法和我国古代的“品色衣”制度密切相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颜色的象征意义往往与社会等级、政治权力紧密相连。早在周代,中国就已形成以颜色区分身份的传统。《礼记》记载:“天子着青衣,诸侯着赤衣,大夫着素衣。”此时的颜色等级尚未严格制度化,但已初步体现出“以色辨尊卑”的观念。

        真正将颜色与官品系统化结合的,是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他推行汉化改革,参照《周礼》制定了以紫、绯(红)、绿、青四色区分官阶的制度,其中紫色为最高品级,仅限三品以上官员穿着。

        唐代是中国官服颜色制度成熟的关键时期。首先,黄色上升为皇帝的专用色。在中国古代的色彩体系中,黄色并非一开始就是最高贵的颜色。先秦时期的礼服推崇上玄下黄,说明黑色的地位比黄色要高。从染色工艺来看,黄色染料的来源比较丰富,几乎是所有彩色布料中成本最低廉的一种颜色。因为价格便宜,黄色在民间的应用范围曾经十分广泛,不仅士卒穿黄,普通人的便服也普遍使用黄色。

        唐朝初年规定,皇帝与庶人都可以穿黄色衣服,但皇帝用的是色泽略深、黄中带红的“赤黄”,也叫“赭黄”。因为大家都属于黄色系,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难分得那么清楚,这一点让皇帝很是不爽。恰好唐高宗年间发生了一件事,给了皇帝一个借口,直接导致了黄色成为帝王的垄断色。

        有一天晚上,洛阳县尉柳延穿着黄色便服外出,被一名巡官及其手下拦住盘问,指责他违反了夜行法禁。柳延没穿官服,手底下人也不认识他,巡官便将其打了一顿。这事传到了朝廷后,唐高宗认为就是因为色彩混穿,才导致了这种以下犯上的事情发生,于是下令禁止百姓及各级官吏再穿黄色。从此,黄色成为皇帝的专用色。

        其次,各级官员的品色衣制度日趋完备。唐高宗时期颁布《衣服令》,明确规定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这一制度不仅细致划分了颜色与官品的对应关系,还引入了“赐紫”制度——低品级官员若立下大功,可由皇帝特赐穿紫服,以示恩宠。诗人杜甫在《徒步归行》中写道:“青袍朝士最困者,白头拾遗徒步归。”道出了八品小官身着青袍的寒酸。而白居易的经历则更为典型,他初入仕途时担任校书郎,穿的是最低等的青袍;后来升任左拾遗,换上了浅绯色官服;等到外放江州司马,虽然品级未变,却因是“员外同正员”而得以续穿绯袍。他在《琵琶行》中写道:“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这里的“青衫”实为文学笔法,真实情况是他的绯袍被泪水浸透,颜色更深了。这种对官服颜色的敏感,正是唐代官员身份意识的生动体现。

        宋代延续了唐代的官服颜色制度,但进一步细化了色阶。宋神宗时期,官服分为九等:一品至三品紫,四品至五品绯,六品至七品绿,八品至九品青。值得注意的是,宋代“赐紫”现象更为普遍,许多五品官员因受宠而提前穿紫,导致紫色逐渐泛滥。为了区分,朝廷又引入了“金紫”与“银紫”——三品以上金鱼袋配紫袍,五品以上银鱼袋配紫袍。这种“紫上加紫”的现象,正是“红得发紫”这一俗语的历史源头——官员从穿绯(红)到赐紫,意味着地位达到巅峰。

        (《光明日报》5.21 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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