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对味的重视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春秋时期,形名思潮凸显视觉;春秋战国到秦汉,儒道自觉抑制视觉而推崇听觉;秦汉以降,味觉逐渐统摄听觉,成为理解人、事、物、道之本质的核心范式。物有味,诗有味,画有味,人有味,道有味,一切皆有味。不同于形的客观确定、声的外在弥漫,味具有内在、含混、不确定性,需与知者身心融合方能呈现,由此形成中国文化独特的知味认知体系。
知味的发生始于外物进入口舌,其形、色、声被消解,质料与唾液交融产生化学反应,生成味觉体验。物味并非客观现成,而是依赖人的品尝——如氯化钠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咸”的感受是主客互动的结果。味依人而在,无人则味存而不在。知味不仅是对外物的反映,更是对自我感受的再现,并通过记忆形成回味,与尝味共同构成完整过程。
中国思想视舌为“心之官”,味觉活动成为塑造心灵活动的模板,也成为理解心灵活动方式及其内容的关键。心的味觉化造就了精神性味觉,诗味、道味、世味等概念并非隐喻,而是基于味觉思维的直接表达。知味者以融合而非旁观的态度对待对象,通过涵养品味安顿万物与自身。这种思维渗透于文学艺术领域:钟嵘、司空图品诗,谢赫、宗炳论画,书论中的《古今书评》《书品》皆以味为核心,强调超越形式、直击内核的精神咀嚼,使作品之味成为知者精神生命的一部分。
西方近代科学以笛卡尔解析几何和洛克经验论为代表,将味还原为可测量的“形-数”,形成“知形-数”且“以形-数知”的认知范式。这种范式割裂主客共在关系,将事物简化为纯形式或数字,强化视觉中心主义,最终导致世界的图像化。而中国文化坚持味的独立性,视味为感受与认识的终极对象:物之味在质料而非外形,需通过咀嚼打破形式、呈现本质(如以甘平辨甘草、苦寒辨黄连等)。知味的普遍性基于经验的-实质的共通感。孟子“口之于味有同嗜”揭示味觉体验的共通性,儿童通过具体经验(如尝梅)形成“酸”的普遍认知,体现“立象”能力——以具体个案代表类的普遍性。
不同于西方命题式的逻辑验证,知味依赖可重复的品味实践(如“不相信你尝尝”),在公共领域中形成共识,虽无形式逻辑的普遍性,却扎根于生活世界的真实体验。
中国思想中,味是道的显现。儒释道皆以“道味”为追求,认为道需与人融合方能彰显价值。知道味不仅是认知,更是道对生命的主导与滋养,使人言行合道、心灵安顿。理与情亦有味:“理味”“情味”体现理、情对人的亲切感召,需通过玩味融入其中——玩味是感知与反思的统一,要求知者涵养性情,将道、理、情内化为生命体验。
味的生成受时空环境影响,如“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味的差异蕴含物的生长信息。品味活动超越生理层面而成为精神追求:茶之苦、酒之辛不仅作用于身体,更能涤荡心灵、通达人道;中医理论中,五味入五脏、养脏腑,体现味对人体的系统性调节,暗合道的通达之效。味与道的关联凝结为“味道”一词,彰显知味即“知道”——既知物之实然规律,亦知守护本味的应然之道。
味的思维拒绝将人、事、物简化为形或数,而是还原其有滋有味的具体存在。知味者沉入世界,通过身心交融感受对象的独特性(如每物之味的独一无二性),在品尝中实现物我共生。
从味觉生理到哲学本体,从文学艺术到日常实践,知味始终贯穿中国文化对世界的理解。知味既可知其对象,也可知其自身以及物我共生一体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可以“知道”。品万物之味,则可知万物之道。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 贡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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