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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4月23日 星期三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测评带货

    《 文摘报 》( 2025年04月23日   02 版)

        上海市民张晓(化名)不久前在社交平台上发现很多博主都在推荐一款看上去很好吃的小零食,虽然很想下单购买,但她担心是商家投放的广告,于是选择在网上找相关测评视频以获得真实评价。 

        视频中,测评博主对这款小零食夸赞连连,“包装精美,放在手上很有分量,拆开看不仅用料扎实,而且吃起来完全不腻”。看到博主这样说,张晓很快通过该条视频评论区置顶的商品购买链接下单,但收到货后却十分失望。零食分量少,内馅腻,和测评里展示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测评类广告层出不穷。本应为消费者“探路”的网络测评,却成了商家夹带私货的途径。

        原本大众期待的测评博主是这样的:直面“选择困难症”,以第三方的身份体验使用,将不同品牌的同类型产品分出优劣,给出选购建议。实际上,部分测评博主,看似“理中客”,不偏袒任何一个品牌,暗地里却与商家合作,做广告赚提成。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测评广告的商业模式很难保证公平公正。有的测评博主根本不专业,与其说是产品测评,不如说是消费者吐槽;有的产品好不好很难有个标准,比如口味是否甜到发腻等,千人千感,给测评博主信口胡诌留下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测评产业的另一端,“打假测评”也相伴而生。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类账号以“打假”的名义,看似是帮消费者排雷“假测评”,实际上是在反衬某产品,挂出商品链接,反向引导消费者下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要求,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测评博主夹带私货,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涉嫌违规违法。

        测评博主自身须经得起测评。相关部门应明确规定从事第三方测评的准入条件,设置基本门槛;平台也应加强对测评内容的审核,处罚违规账号。让测评归测评、让广告归广告,才能净化市场生态,更好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综合《法治日报》《北京晚报》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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