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微特新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文件
清算公告
[2025]【微特新】强清字第【1】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7日根据申请人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市微特新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微特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2025年3月13日指定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微特新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组长:郑慧。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微特新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微特新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微特新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9楼1908-1915室,上海市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郑慧、古灵玲,联系电话:13424304728、135375453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微特新电子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公告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5日分别以(2025)陕08清申1号、(2025)陕08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神木市金利源洗煤有限公司、神木市神腾型煤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20日分别以(2025)陕08强清1号之一、(2025)陕08强清2号之一决定,指定陕西信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神木市金利源洗煤有限公司、神木市神腾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神木市金利源洗煤有限公司、神木市神腾型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9楼L号;联系人:李律师,13110495168)。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神木市金利源洗煤有限公司、神木市神腾型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神木市金利源洗煤有限公司清算组
神木市神腾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5年3月25日
关于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遗失作废的公告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4)闽02破申5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铭杏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562833688T)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2024)闽02破40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担任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富铭杏博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印章所刊汉字为“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上述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富铭杏博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任何自法院裁定受理富铭杏博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后使用上述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期: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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