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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立法为盾,从“林长制”到“林长治”

    《 文摘报 》( 2025年03月12日   08 版)

        护林员在林中巡护。

      这是时代呼唤,全球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从未如此迫切。 

      这是历史选择,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这是民心所向,应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战略突破。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创造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成为未来绿色发展的思想遵循。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全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为加快推进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作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科学而有序:立法正当时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

      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进一步深化拓展延伸。实施林长制,便是构建生命共同体的探索举措之一。

      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2021年6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1年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条例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年内提请审议项目,也是列入省委工作要点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草案由省人大农林委组织起草。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与省人大农林委和省林草局积极配合,协同推进立法进程。

      2024年10月,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展立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条例共24条,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制定条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实际举措,对于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总结和固化近年来黑龙江省林长制工作实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严谨而有度:保护进行时

      如何让“林长制”变为“林长治”?

      以法为端,促进林草资源实现长治久安。为推动黑龙江省林长制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条例规范了以下五个重点内容:

      强调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根据国家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要求、黑龙江省相关配套规定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黑龙江省林长制工作实际,条例规定了加强林草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林下经济发展、监测监管等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原则和机制。条例规定实施林长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明确五级林长的组织体系和责任。根据黑龙江省工作实际,条例规定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省级设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市、县、乡级设林长、副林长,村级设林长,结合实际分区(片)负责。森工、农垦企业设企业林长、副林长,与其他有林草资源的中省直单位共同纳入黑龙江省林长制组织体系。条例对各级林长职责作出规定,区分各级林长职责,压实主体责任。

      明确林长巡查和约谈整改制度。根据黑龙江省林长制工作实际,条例规定各级林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巡查工作,并对林长巡查频次作出规定。规定林长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上级林长可以对其进行约谈。被约谈林长应当落实约谈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和队伍建设。条例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林长责任区域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责任;加强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提升林业工作站服务能力,推进乡镇林长制办事机构、林业工作站和生态护林员一体化建设。

      明确而有力:责任无穷时

      龙江特色,亮点纷呈。 

      条例为推进林草资源的高质量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的落实。条例明确了实施林长制的十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并界定了各级林长的职责,明确了强化护林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及加强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内容,解决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谁来干、干什么”的问题。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

      二是创新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管理体制。黑龙江省林草资源管理体制多样,条例将森工、农垦等企业林长纳入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了条块融合的管理体系,实现了林长制在复杂管理体制下的全域覆盖,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制度集成,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明确了林长制巡查工作、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约谈整改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效的林草资源管理体系,通过法治手段,实现了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实现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林草兴则生态兴。“下一步,全省林草系统将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增强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绿色发展、保护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推动林长制不断走深走实、见行见效。”黑龙江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国忠介绍。

      (《法治》2025年第1期 崔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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