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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5年03月05日 星期三

    酒桌上打赌,双方过错各担其责

    《 文摘报 》( 2025年03月05日   03 版)

      2023年11月,胡某与张某等5人相约在胡某家中喝酒、聊天。其间,胡某与张某打赌,声称张某喝一口自家的马桶水,就给张某1万元奖励。随后,胡某将1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于第三人保管。胡某本想和张某开玩笑,未曾想张某真按胡某要求喝了马桶水。第三人依约将1万元现场转账给张某。

      3个月后,胡某反悔,遂向张某提出要求返还1万元。但张某认为自己履行了赌约,拒绝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胡某提出的“打赌”行为发生在喝酒聊天的背景下,且内容有非常明显的冲击性和娱乐性,与其认为这是一个严肃的承诺,其性质更偏向一个戏谑行为,也就是常说的戏言。在戏谑行为中,由于戏谑行为人根本没有效果意思,表示行为只承载着目的意思,而目的意思就是期待受领人认识到其表达的非诚意性,所以受领人认识戏谑行为具有非诚意性是可以预知的。因此该戏谑行为不发生行为人戏言所宣称的法律后果,意思表示无效。胡某提出的“打赌”缺乏效果意思,该法律行为无效,故张某取得的1万元没有法律根据,属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天津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胡某与张某虽然均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格民事主体,双方之间的约定也是两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但两人的酒后打赌行为纯属在聚餐中的一种娱乐行为,并不是为了实现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该打赌行为亦违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胡某与张某打赌订立的契约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本案中,胡某为受损人,张某为获益人,张某因无效的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胡某与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在案涉打赌过程中均存在过错。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酌情确定由张某返还胡某5000元。

      (《法治日报》2.23 范瑞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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