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数字电视、蔬菜批发、刷流量……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批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许多民生领域,引发社会关注。
民生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涉及公共服务,社会影响面大,群众感受强烈。比如,某地群众安装壁挂锅炉后,在向县里主城区唯一的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提出用气申请时,却被要求安装指定的壁挂锅炉,否则不予接入,群众只能拆除更换。这些民生刚需,替代选择有限,若不能及时遏制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搭售行为,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可想而知。
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既是改善消费环境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各归其位、优胜劣汰,产品和服务品质有保障,人们敢消费、愿消费,就能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以法治更好地守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经营主体的发展权益、消费主体的合法利益,才能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当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变得愈加重要。司法是保障和实现公平竞争法治化的关键一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彰显以法治守护市场公平的价值导向。
(《人民日报》11.14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