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我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单元,产业是我国乡村发展的最薄弱环节,基于数字化赋能的数字乡村建设可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可能的路径。
考察数字化背景下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及其区域异质性,可得到如下结论: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化赋能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县域层面产业结构升级具有积极的正向赋能作用。具体而言,在经济相对发达县域、城镇化水平较高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边际贡献较大,而经济相对滞后县域、城镇化水平较低县域,数字乡村建设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边际贡献相对较小。进一步地,消费升级在数字乡村建设赋能县域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重要的中介效应,主要表现为部分中介效应,能够通过提升居民消费便利性、拓宽消费者选择空间、增强消费者信心等方式助力消费升级,强化数字乡村建设对我国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正向赋能作用。
结合研究结论,对我国数字乡村建设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应用,为数字乡村建设注入数字化赋能的强劲活力,通过引入数字孪生思想,打造多场景、多业务、动态交互的数字乡村全景图。二是要充分发挥消费升级的中介效应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居民消费升级提供多样化的应用场景,根据不同年龄群体消费特征和消费升级趋向,创设多样化、个性化消费模式。三是要差异化精准施策补短板。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建设典型做法和案例,为全国其他地区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样板,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县域则要强化数字化赋能补短板,夯实数字乡村建设基础,走稳数字乡村建设步伐。四是要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撬动产业结构升级。既要发挥好产业端主动适应并应用好数字化技术推动产业升级的作用,更需要发挥好居民消费端的倒逼作用,发挥需求端和供给端的相互促进作用,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与居民消费协同发展新格局。
(《江汉学术》2024年第5期 潘锡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