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并作出全面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就是要牢牢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而不是从主观意愿出发,用全面、辩证、发展的眼光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产业发展的因地制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体三面,三者要统筹兼顾,先立后破。首先是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其次是完善新兴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最后是建立未来产业增长机制。
区域布局的因地制宜。各地区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时,要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合理的区域分工体系。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具有坚实产业基础、丰富科教资源和良好营商环境的区域,应通过链主企业、产业联盟等提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发挥“科学家+企业家”的产业链创新链融合效应。通过结合各地实际精准分类指导,明确各区域发展定位,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策略的因地制宜。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要统筹做好“从0到1”的原始创新和“从1到100”的应用创新。要把握好“从0到1”的原创突破与“从1到100”的应用接力关系,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才能双重驱动。同时,加速将科技成果应用于产业,打破转化障碍,通过改革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企业定位的因地制宜。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担其职,各展其长。一方面,国有企业需以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为指导,全面实施新型举国体制,在研发周期长、投资大、民营企业参与意愿低的领域进行重点投入,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创造更多科技创新的标志性成果,打造一批未来的“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保护并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加大对创业初期和种子期企业的支持,培育关键行业的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具有特色的创新产业集群。
(《文汇报》9.29 冀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