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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10月16日 星期三

    说法

    情绪消费走热,监管亟须跟上

    《 文摘报 》( 2024年10月16日   03 版)

        随着年轻一代成为消费主力军,一场满足情绪价值的消费热潮悄然兴起。情绪消费主要是指为了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的消费形式,具有消费虚拟化、行为符号化、心理补偿性等特征。无论是娱乐型的“虚拟蚊子”“孤寡青蛙”,还是疗愈型的“情感树洞”“失恋安慰”,以及陪伴型的“叫醒哄睡”等,均不乏拥趸。年轻人热衷为情绪价值买单,不断创造新的消费场景。

        年轻人越来越关注自我情绪,特别是当一些负面情绪增加的时候,希望通过种种方式加以排遣,也渴望为积极情绪开个“入口”。从“买一个让自己开心的商品”,到“买一个商品让自己开心”,年轻人追求的不只是商品,更是一场“心灵按摩”,或一剂“情绪解药”。而对积极情绪的追求,不仅影响着消费选择和消费行为,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消费模式,并不断诱发商家创造出新的消费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情绪消费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面临“情绪消费品”市场监管的缺失。应当看到,情绪消费是一种新兴的消费现象,有关销售规则和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可能出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法律层面对一些虚拟情绪商品的销售缺少严格的约束,包括对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和伦理规范,也缺乏明确、完备的规定要求,从而可能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泄露消费者隐私、提供不正当服务、不合理收费等。

        因此,对于情绪商品和情绪服务,有关部门应明确相应规则,制定行业标准,厘清合法合规边界,避免可能产生市场风险。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有效的投诉和预警机制,防范各种纠纷发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当增加辨别能力,理性消费情绪商品和情绪服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北京青年报》10.9 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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