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陈某多次在外卖餐食内放入苍蝇后,以投诉为由,向29个外卖店家索要赔偿款共计8000余元。2023年11月14日,陈某在某单位保安宿舍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据陈某供述,每次作案时,他将外卖食物先吃一半,之后放入事先准备好的苍蝇死体,拍照发给商家,以拨打12345、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事由进行威胁,主张赔偿。2024年2月至3月间,陈某家属代为赔偿23名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赔偿大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部分犯罪事实系未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示,就餐时在食物中发现异物向商家索赔,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权利可以被滥用,以此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北青网7.11 王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