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后,资本市场又一重要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公开发布。新“国九条”向“重融资、轻回报”说“不”的导向很明晰: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从证监会随后发布的一系列征求意见稿看,很多具体举措都指向这一点。比如,有些企业只想上市圈钱,不想为公众投资者创造回报,在上市前“突击分红”,将掏空后的企业“扔”给股民接盘。对此,新规明确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从严监管分拆上市。
上市公司分红不给力,怎么办?新规提出,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大股东减持套现离场,怎么管?新规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特别是针对“离婚式减持”,新规进一步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共同遵守原有减持限制。
与前两个“国九条”相比,新“国九条”更有助于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让资本市场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如证监会主席吴清所言:“一个好的市场生态,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将共生共长、长线短线各类资金各得其所、发行人投资人相互成就、市场各参与方都归位尽责、监管与市场良性互动。”
(侠客岛微信号 4.17 子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