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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中华文明的伦理基础

    《 文摘报 》( 2024年04月24日   06 版)

        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中华文明的沃土深源,是中国人在悠久历史中形成的以伦理为本位的生活,简称伦理生活。伦本意为“辈”,蕴含条理;理,本意为“治玉”,引申为对一切事物的治理及其道理。伦理的生活,就是有条理和有道理的生活,包含道德期许和美好愿望。中华文明重伦理生活,强调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存在,与其他人、生命、宇宙有着密切关系,这种关系包含着关切和情谊。中国社会通过伦理关系之网,组成了以家庭为单元的生活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深厚的情谊。

        在彼此有情谊、有温度的伦理生活中,人们不需要怎么思考,便知道如何去做是恰当的。见父知孝,见兄知敬,见义知勇为、智为……人们对自己应当如何行为,可以做到日用而不觉、日用而不知,却总能恰到好处。《周易·系辞传上》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日常生活的道理,乃至整个宇宙的大道理,人们虽然没有深察,不能详细明白地道出,却实实在在地践行着。君子之道虽少有人能道尽,但总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这就是伦理生活的样貌,也是中华文明的伦理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然要以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伦理生活实践为基础,回应伦理生活中人们的所需所想所盼所愿。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要在残酷的自然界生存,必须结成群体。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先哲们开始思索共处的道理。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交往原则。孔子要求弟子“泛爱众”,孟子推扩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万物皆备于我”。庄子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由此可见,中华文明中“可以共处”“应该共处”的意识越来越明确,共处的范围越来越大,从家庭宗族到乡党、国家、天下,乃至万物宇宙。至宋明理学的张载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视天下无一物非我”、程颢和王阳明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表述,标志着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成为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

        随着万物一体的共同体意识的形成,通过伦理生活实践形成的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的共同体,更是有着共同价值信仰的共同体。万物一体,一体犹身体四肢,牵一发而动全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命运与共。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人与天地万物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冲突关系,而是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需要合作而达到共赢。中华文明中一直有关“义利”问题的讨论,在强调利益对于共同体生活的重要意义的同时,也对利益保持清醒的警惕,认为共同的生活需要道义来调节,肯定为民族大义而牺牲个人私利的价值取向。中华文明熏陶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会因利益的冲突或消失而崩溃,而会因共同的价值信仰和彼此的深厚情谊而形成富有韧性的联系,尽最大可能寻求共同的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就是对中华文明共同体意识的继承和发扬。

        (《光明日报》4.8 郭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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