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
在都市住上十年,我还是个乡下人。我崇拜朝气,欢喜自由,赞美胆量大的,精力强的。一个人行为或精神上有朝气,不在小利小害上打算计较,不拘于物质攫取与人世毁誉,他能硬起脊梁,笔直走他要走的道路,他所学的或同我所学的完全是两样东西,他的政治思想或与我的极其相反,他的宗教信仰或与我的十分冲突,那不碍事,我仍然觉得这是个朋友,这是个人。我爱这种人,也尊敬这种人,因为这种人有气魄,有力量。
至于怕事、偷懒、不结实、缺少相当偏见、凡事投机取巧媚世悦俗的人呢,我不习惯同这种人要好,他们给我的“同情”,还不如另一种人给我“反对”有用。这种“城里人”仿佛细腻,其实庸俗;仿佛和平,其实阴险;仿佛清高,其实鬼祟。这世界若永远不变个样子,自然是他们的世界。
曾经有人询问我,“你为什么要写作?”
我告他说:“因为我活到这世界里有所爱。美丽,清洁,智慧,以及对全人类幸福的幻影,皆永远觉得是一种德性,也因此永远使我对它崇拜和倾心。这点情绪促我来写作,不断的写作,没有厌倦,只因为我将在各个作品各种形式里,表现我对于这个道德的努力。人事能够燃起我感情的太多,我的写作就是颂扬一切与我同在的人类美丽与智慧。若每个作品还皆许可作者安置一点贪欲,我想到的是用我作品去拥抱世界,占有这一世纪所有青年的心。”
这是个乡下人的意见,同流行的观点自然是不相称的。
我从事写作,不是为准备做伟人英雄,甚至于也不准备做作家,只不过是尽一个“好公民”责任。既写了,就有责任克服一切困难,来把它作好。我不希望做空头作家,只盼望能有机会照着文学革命所提出的大目标,来终生从事这个工作,在万千人共同作成的总成绩上增加一些作品,丰富一些作品的内容。要竞赛,对象应当是世界上已存在的最高纪录,不能超过也得比肩,不是和三五同行争上下、争出路,以及用作品以外方法走捷径争读者。这种四十年前的打算,目前说来当然是相当可笑的,但当时却帮助我过了许多难关。
概括说来,就是我一面向自己弱点作战,顽强的学习下去,一面却耐烦热心,把全生命投入工作中。如此下去,过了几年后,我便学会了写小说,在国内新文学界算是短篇作家成员之一了。
一九二八后由于新出版业的兴起,印行创作短篇集子容易有销路,我的作品因之有机会一本一本为书店刊印出来,分布到国内外万千陌生读者手中去。工作在这种鼓舞下,也因此能继续进行,没有中断。但是,当我这么学习用笔十年,在一九三五左右,有机会从一大堆习作中,编印一册习作选,仔细检查一下工作,才发现并没有能够完全符合最初从事这个工作时,对于文学所抱明确健康目的,而稍稍走了弯路。摇动旧社会基础工作本来是件大事,必需有万千人从各方面去下手。我认为写作必需通过个人的高度劳动来慢慢完成,不宜依赖其他方法。从表面看,这工作方式和整个社会发展,似乎有了些脱节。我曾抱着十分歉意,向读者要求,不宜对我成就估计过高、期望过大,也不必对我工作完全失望。因为我明白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正如作战,如需用文学作短兵,有利于速战速决,不是我笔下所长;如需要人守住阵地,坚持下去,十年二十年如一日,我却能作得到,而且是个好手。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限度,我本来是一个平凡乡下人,智力才分都在中等,只由于种种机缘,居然在过去一时,有机会参加这个伟大艰巨工作,尽了我能尽的力,走了一段很长的路。现在我已进入人民队伍里,成为过去深深希望的“公民”之一员,踏踏实实,大步向共同目标走去。
(《文学课》 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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