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中的“不同声音”,泛指被评方、主办方、评委方各自以及相互间对评价内容和结果的不同意见。就一项学术评价活动而言,各评价主体间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等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然而,眼下学术界人士明显感到,学术评价活动不断增多,但其中的“不同声音”却不断减少。
学术评价活动过于“沉闷”,其实质是学术圈科学精神的失落。说白了,相关人员不是没有意见或见解,而是忌讳发出“不同声音”。
“不同声音”是保障学术评价工作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客观讲,学术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相比外部力量的监督和规范,工作系统自身的修复和完善更加重要。依据自组织理论,学术评价工作系统在一定条件下能自发、自主地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发展。而这一定条件是指系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
为此,工作系统除了要加强公开、透明等开放性,还可以通过“不同声音”的信息能量交换增强流动性,最终实现系统朝科学、公平和公正的评价目标接近的目的。
要创设让“不同声音”在学术评价中出现的条件,需要从观念和制度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确立“不同声音”是评价工作有机组成部分的观念。学术评价涉及高深知识,各项工作不会只有统一答案。“不同声音”越多,越说明评价工作受到重视,这应是学术评价工作卓有成效的重要标志。
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使“不同声音”出现。
首先,要确保申诉制度被名副其实地执行。
其次,要严格依法实施追责制度。学术评价中,有些“不同声音”必须发出。例如,相关负责人或责任人一旦发现有信息泄露或存在“打招呼”情况,必须立即发声制止;评审专家在行使评审职能时,也必须发出独立、专业和公正的声音。要坚决用法律威严改变恶意“不发声”的行为。
最后,要强制建立评价活动的元评估制度。开展元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这就是向大家征询“不同声音”,这也反证了“不同声音”是搞好评价工作的关键。
(《中国科学报》12.5 樊秀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