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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12月13日 星期三

    说法

    捡到手机要2000元,这笔“报酬”该给吗

    《 文摘报 》( 2023年12月13日   03 版)

        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用餐时,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2000元。当事女生称,“他威胁我说,不给钱就刷机”。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首先,男子是否有归还手机的义务?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可见,拾得人将拾得物返还权利人的法律义务是明确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

        其次,男子是否有索要报酬的权利?关于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立法对此未做规定。不过,对于拾得人的权益,民法典也做了必要保护,“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需要明确的是,这部分“必要费用”是对拾得人的补偿,而与“报酬请求权”无关。捡一部手机索要2000元,注定得不到法律支持。

        男子拒不归还手机,一旦因刷机等行为造成手机损坏或者个人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侵占罪定罪处罚。虽然因为手机价值达不到侵占罪立案标准(一般为2万元),但刑法上述规定,却是对捡到遗忘物拒不归还行为的严厉否定。

        要明确的是,当地“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的说法是对的。如果男子执意不归还,警方不能对其人身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男子之所以提出无理要求,可能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警方通过讲解法律,让他意识到无理要求的不妥和风险,是警务前移、化解矛盾的必要举措。这些工作做好了,女孩可以尽快拿回手机,男子也可以规避多重法律风险。

        (《新京报》12.4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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