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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纯白户”成了犯罪“工具人”

    《 文摘报 》( 2023年11月29日   03 版)

        熊某50多岁,老家在重庆农村,一直没有结婚生子,后到新疆阿克苏地区以四处打工为生。2020年5月初,熊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自称“李熙泽”的网友,称其有途径能够轻松搞到车贷,只要熊某配合办理车贷手续便能得到四成的好处费,且不用他还贷。熊某为了挣钱就同意了。

        据介绍,“纯白户”指的就是像熊某这样穷困潦倒而又幻想着一夜暴富的人。满足“纯白户”最重要的条件是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没有贷款记录,因为“纯白户”的首次贷款审核程序简单,放贷迅速,而本人又不在乎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因此成为贷款诈骗过程中充当“客户”角色的最佳人选。

        在实施车贷诈骗过程中,“中介方”“操作方”分工明确,“中介方”主要负责为“操作方”寻找合适的“纯白户”人员,“操作方”则主要负责提前踩点、了解车辆信息和车贷所要求的“客户”条件、寻找提车后的合适买家。2020年5月中旬,“李熙泽”为熊某联系到了“中介方”于某、唐某和孙某,“中介方”又联系到“操作方”邢某、谷某等人。一切准备就绪后,于某便带着熊某等人来到威海。

        2020年5月15日,谷某带着熊某直奔“操作方”事先踩好点的某丰田车4S店,选择了一款价格适中、方便处理的大众款车型。熊某按照提前背好的“话术”,凭着“操作方”提前制作的假证明,并打开手包让销售人员查看提前备好的6万元首付款,一通操作下来,销售人员便与熊某签订了贷款购车合同。

        熊某以“客户”身份将车提出后,便开到一偏僻的路边交付给邢某,邢某立即在网上联系收车人,最终以14.5万元的价格成交,熊某又与收车人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收车人转账支付车款。

        首次在威海骗取汽车贷款试验成功后,于某等人便一发不可收,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先后赴淄博、郑州等地,以同样手段实施诈骗汽车贷款的犯罪活动,共计骗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150余万元,涉案汽车11辆。

        近日,经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于某、邢某在内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24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正义网 11.16 郭树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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