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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11月22日 星期三

    自媒体创作收益“满百提现”是霸王条款

    《 文摘报 》( 2023年11月22日   03 版)

        最近多名自媒体创作者向媒体反映,现在自媒体平台的创作收益和广告收益越来越少,但一些平台却要求收益满100元才能提现。

        自媒体创作者根据平台的规则获得的创作收益、广告收益属于创作者个人所有,创作者享有对收益的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又细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种财产权理应是无门槛的权益。一些平台设置收益满百提现的门槛,违背了公平原则,触碰了格式合同法则划出的底线,限制、侵犯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自媒体平台的收益规则属于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应受到格式合同法则的约束。《民法典》明确: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自媒体平台的“满百提现”规则减轻了自身的支付责任,限制了创作者对收益的占有权等权益,如果创作者的收益始终未超过100元,到停止创作或注销账号时也缺乏提现渠道,创作者的收益就成了死账,彻底沦为了无法享受的“画饼”。显然,自媒体创作收益“满百提现”的限制对创作者不公平、不合理,具备了违法格式合同也即霸王条款的典型特征,缺乏法律效力。

        自媒体平台与创作者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原则。既然平台向创作者承诺了收益项,创作者的创作付出也满足了获得收益的条件,平台就应该向创作者兑现收益,哪怕收益只有一分钱,其所有权也应该属于创作者,创作者应当享有对收益自由兑现和支配的权利。创作者对平台的“满百提现”等侵权条款也不能逆来顺受,而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北京青年报》11.15 唐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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