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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11月08日 星期三

    领证不久即逃婚,是变心还是诈骗

    《 文摘报 》( 2023年11月08日   03 版)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例敛财型“骗婚”诈骗案件。

        被告人张某、王某某从亲戚处得知,被害人韩某某欲寻找婚恋对象,遂教唆被告人黄某某假借与韩某某谈恋爱、结婚骗取钱财。张某向韩某某谎称,黄某某工作稳定、人品良好,且购有房产,并促成二人见面。后黄某某在假意和韩某某谈对象的过程中,张某充当女方介绍人角色,与男方介绍人、韩某某家长沟通。同时,张某和王某某还出谋划策,教黄某某在微信聊天时如何与韩某某沟通,何时拉近关系,以及以何种方式索要钱财等。

        黄某某以去韩某某家见家长为由,索要见面礼,骗取韩某某家属给予的现金人民币10001元;虚构需要缴纳保险的事实,骗取韩某某人民币1800元;以订婚为由,骗取韩某某礼金人民币66000元;以索要结婚彩礼为由,骗取韩某某现金人民币180000元、金手镯1件、金项链1条(经价格认定1391元)。随后,二人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不久黄某某逃离津南区,前往武清区张某处。之后,又虚构需偿还赌债的事实,骗取韩某某人民币8000元。上述钱款被三被告人俵分。韩某某感觉被骗后报警,三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罪行。三被告人向被害人韩某某作出赔偿,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共同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三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三万至五万不等的罚金。

        (《今晚报》10.25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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