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的清退工作日益受到舆论关注。最近,黑龙江哈尔滨、湖北十堰及湖南多地已开始清退编外人员,如今年2月,湖南省湘潭县出台《清理编外用工工作方案》,全县卫健、教育系统在年底前各清退500人。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自行聘用工作人员,有着较复杂的成因。在很多时候,编外人员的确弥补了编制内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在使用上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财政负担。
此外,由于一些领域公共服务面临的客观情势发生变化,也要求编外人员的使用需要作出新的调试。如一些地方的常住人口下降,对应的医疗、教育资源需求也随之减少。具体如何清理,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如根据编外人员的聘用规模和实际需求对清理比例作出科学界定。一个重要原则是,清理编外人员不能只追求减负,还要保障不能影响行政效能,否则得不偿失。
事实上,编外人员清理的成功与否,应该要以行政效能是否提升为重要评价标准,即彻底压缩人浮于事的弊病,有效解决“编内清闲、编外忙碌”问题。从宏观角度来看,清理编外人员不能只是“一次性”工作,更需要做好相关效果的跟踪评估,关键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治本。
(《中国青年报》10.12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