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乡村建设已经被国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由数字化带动的新业态在乡村已经出现,比如淘宝村、淘宝镇、智慧农业、数字大棚农业、直播农业等,农旅、文旅等乡村旅游经济新业态,以及各类乡村文创,都与数字化紧密关联。新业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地方当作乡村振兴的主打方向。
乡村出现的新业态多种多样,大多围绕农业生产、生态景观和乡村文化,通过数字化实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新业态的参与主体中有普通村民,但是普通村民却发挥不了带头主导作用,能带头且发挥主导作用的主体往往是政府、村集体、企业、入乡的城市市民以及返乡创业者。可以说,当前的数字化乡村建设不能带来直接的社会流动机会,特别是向上流动的机会,只能间接地促进这样的机会,比如有利于吸引外部资源进入乡村,有利于乡村人口到外部寻找发展资源等等。
例如,东部沿海地区某村有很长的文旦种植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当地政府依托文旦种植,将该村打造成文旦旅游村。该村通过数字化建设构筑了电商平台,将文旦种植、采摘、包装、保存、加工、销售和运输等环节连接起来,并融入了文化和旅游,形成新的产业形态。不仅使种植户获得更多的收入,还吸引了部分外出打工青年回流。这样的新业态是否为打工者、务农者创造了向上流动的机会呢?对于回流的打工青年,新业态确实改善了他们的就业条件和状态,但还没有使得他们实现社会阶层的跃升;而那些文旦种植户从数字化建设中获利最多,他们的生意做得比以前大,但他们依然是“小老板”“中老板”的角色和身份。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数字化在融合成新产业、新业态的过程中,并没有解构原先的社会结构和关系,而是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上,因此并没有拓展出新的社会分化渠道和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数字化只是在原先的社会阶层结构上促进存量的改善,即完善了原来的社会分化和流动机制,让其变得比以前更有弹性。
(京报网 10.9 王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