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
第一类考试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6门,成绩以分数呈现。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占40分。道德与法治分值为80分,笔试由闭卷调整为开卷,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占10分。物理分值为80分,其中实验操作分值占1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为70分,其中现场考试分值30分、过程性考核40分。第二类为考查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第三类考核科目包括: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值得关注的是,“考试”科目的成绩用于毕业和升学。“考查”和“考核”科目成绩主要用于毕业,并在升学中作为参考。
北京市教委主任李奕表示,本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就是减少机械性、重复性、低水平的考试内容和形式;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在考出学生基础知识、兴趣和思维品质上做加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完善多渠道、新载体的招生培养方式,畅通多样化录取路径和多元化升学途径。
(《中国青年报》9.27 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