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春蕾
那一日,在徐家汇时髦的大商场里逛,出得服装店,从二楼走到三楼,走了几步,想看钟点,发现手机没了!包里兜底翻,没有。折回服装店,服务生小姐说,刚才交给经理的手机,不知是否是你的。要对号码的。狂喜。感谢此店,购衣一件。
又一日在家门前新开的火锅店里吃晚餐,神闲气定的当儿,忽然朋友打来手机:“快六点了,你还在路上吗?今天一起晚餐的啊!他们基本到齐了!”“25号不是周一明天吗?”“25号就是周日今天。”——这可怎么是好。如果是一人餐,就立刻赶去了。而自己是做东请家人,还买了电影票。只能以后回请朋友谢罪了。记得有一次的同类错误是提前了一周,到朋友请客的饭店,当然熟人一个不见。
有人说马大哈是损自己不损别人。有点道理。犯错误最严重的一次,是带了行李箱去浙江开会,虹桥乘坐动车。从出租车上下来,跟师傅告别,然后去自助取票处取票,突然发现,行李箱没有拿下来!急煞人也!幸亏手里有出租车发票,幸亏习惯早到。一通电话,司机知道了立刻返回虹桥动车始发站……重新付钱给他,嘴里一个劲儿谢谢,心里却怨:难道下车时你就不能提醒一下吗?
去年中秋节给姐姐送去一盒著名寺庙制作的月饼,她喜欢这个。傍晚时分,朦胧夜色,我们在小区绿化角散步,月饼就搁在绿化角的长椅上。“等我们散了会儿步,再去拿。谁还要月饼啊!”“是的,就这么点距离,在目视范围内呢。”我们不紧不慢地逛了三圈,回到长椅,那盒月饼不见了!忽然看见黑漆漆中,一个男人手里拎着东西,匆匆往前走。“站住!不许动!”男人似乎回望了一下,不睬,仍然往前走。更可疑了!等我们再叫“不许动”时,男人的影子也没有了。
“会不会记错地方了?长椅不是只有一张呀!”我说。果然,那盒月饼乖乖躺在当初搁置的地方。想起我们冒冒失失把无辜男子错认是贼,他走得越快还就越像,姐俩笑得停不下来。
(《新民晚报》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