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发布最新研究报告,对全球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首次做出全面评估。
一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义,外来物种是在自然和半自然的生态系统和生境中建立的种群,当其改变和危害本地生物多样性时,就是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其造成的危害就是外来生物入侵。外来入侵物种被认为可能破坏农作物、消灭本土物种、污染水源、传播疾病。外来物种入侵每年可造成高达4230亿美元的全球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全球60%动植物灭绝的主要因素。
专家表示,如果不采取更有效的干预措施防止其扩散和影响,到2050年,全球外来入侵物种的总数将比2005年高出三分之一。
二
IPBES的报告说,全球最普遍的入侵动物是黑鼠。它们会躲藏在船上,不仅进入城市,还会进入偏远岛屿,在那里造成陆上筑巢海鸟和其他动物大量死亡。陆栖鼠类对岛屿的影响非常大,在这些啮齿动物改变流入海洋的营养物质后,就连附近的岩礁鱼类都能受到其影响。
比利时全国多地目前正面临着外来物种——浣熊的“入侵”。浣熊作为一种原产于北美洲的物种,现在对许多欧洲本土野生动物的生存构成威胁。
澳大利亚有80%以上的国家级濒危动植物和栖息地,都受到外来物种入侵的威胁。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到2050年,澳大利亚将面临新一轮本土物种灭绝浪潮。
许多入侵物种也在水生生态系统中站稳了脚跟。在加勒比海地区,有毒的狮子鱼导致本地鱼类数量下降。此外,水葫芦或许是地球上最广泛的入侵植物,这种原产于南美洲的自由漂浮植物生长速度极快,可以阻碍船只通行和捕鱼活动,甚至会吸收太多水,令湖泊干涸。
三
每个国家都面临着外来物种入侵的风险,需要在国家及国际层面采取预防行动,及时发现并清除外来入侵物种。
在国际层面,治理外来物种入侵的立法,主要由《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9部有约束力的立法,和《21世纪议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再引进准则》等4部无约束力的立法组成。
相较于国际法律体系,各国内部推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措施,在应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上或许更加重要。
令人担忧的是,从全球范围看,入侵物种构成的威胁“未被重视、受到低估,且常常得不到承认”,世界上只有约六分之一的国家制定了应对入侵动植物的法律法规。虽然这些国家已经针对外来物种入侵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并采取了大量管控措施,但与外来物种入侵所造成的损失及其潜在危害相比,“各国至今未能采取足够的行动来应对这一威胁”。
(《工人日报》9.8 梁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