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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3年09月20日 星期三

    征信“洗白”服务合同被判无效的警示

    《 文摘报 》( 2023年09月20日   03 版)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征信修复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认为涉案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判决某信用服务公司退还服务费15000元。

      动机不纯的征信“洗白”根本上不了台面,并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事。即便涉事双方给征信“洗白”披上“异议申诉”的外衣,并试图用委托代理合同来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也无法掩盖其无效民事行为的实质。法院判决征信“洗白”委托代理服务合同无效,既在个案中厘清了是是非非,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也清晰地界定了征信“洗白”行为的悖法悖诚信属性和社会负面性,给相关市场主体和民众敲响了法律警钟。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如果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是合法的征信异议,是信息主体的权利救济措施。然而,一些从事征信“洗白”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往往通过刻制假章、伪造材料、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欺诈投诉。这样的“洗白”行为践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扰乱了征信管理秩序,本质上是一种新的失信行为。

      退一步讲,即便“洗白”行为能够投机成功,也缺乏法律效力,一旦露馅自始无效。对于找他人“洗白”征信的失信者而言,“洗白”行为还可能招致信息泄露、资金被骗等风险。

      该案对市场主体、民众有多种警示教育意义——洗白非正道,修复勿投机。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失信主体合法申诉、合法修复的教育引导,畅通失信救济、修复的合法路径,满足失信者救济维权、修复信用的合法合理诉求。

      (《北京青年报》9.11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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